阿坝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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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阿坝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28 15:57:12
- 项目编号
- N5132112026000207
- 项目名称
- 阿坝州马尔康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
- 供应商
- 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 四川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阿坝州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四川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泸州市龙马潭区驰能商贸部(个体工商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四川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阿坝州马尔康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项目(二次)(N5132112026000207),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8 月 07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48▲安全防护装备(救生衣、防化服、安全帽、安全绳)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为证明材料描述不清晰、不完整,要求检测报告未明确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导致评审专家及潜在供应商无法知晓该报告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招标文件存在缺陷,以其不合理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多项产品提供实物图片属于违法设置,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质量无关,人为设置控标要求,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限制投标人。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 第五章 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⑥设备采购、包装、运输、设备交接、安装、调试与验收方案属于不合理设置条款;具有排斥限制行为,存在以其不合理排斥供应商。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