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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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27 10:57:12
- 项目编号
- N5101142026000148
- 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四川炊烟袅袅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炊烟袅袅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2026-2027年度食材采购项目(N510114202600014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29 日。 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存在协商统一打分、倾向性双重评审标准,答复回避该重大违法事实。 投诉事项2:评审人为架空30分法定价格权重,舍弃全场最低折扣低价供应商,造成巨额财政资金浪费,答复未实质核查。 投诉事项3:主观分值占比高达70分(其中主观方案58分),评分细则未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失控,答复认定合规,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投诉事项4:评审表存在多处明显异常、文档制作不规范、关键评审档案缺失,答复未核查档案合规性。 投诉事项5:中标人全套主观方案全部满分畸高打分,无任何瑕疵佐证,属于法定畸高评审,答复未纠正该违规打分。 投诉事项6:质疑回复充满片面理解、针对意向明确和答非所问、混淆视听地解读政策和投诉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