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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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古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10-16 11:44:12
- 项目编号
- N5105252026000068
- 项目名称
- 古蔺县第五小学(第八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供应商
- 四川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古蔺县实验小学校 泸州龙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古蔺县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古蔺县实验小学校;泸州龙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能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古蔺县实验小学校;泸州龙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泸州龙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古蔺县实验小学校古蔺县第五小学(第八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N5105252026000068),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4 月 07 日。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序号629中号构建自主游戏及序号630户外体能游戏组合利用指定特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佐证,存在指定性,影响公平竞争,人为设置控标门槛,以其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控标、控分所量身定制的差异要求。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序号810幼教资源软件利用指定特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佐证,存在指定性,影响公平竞争,人为设置控标门槛,以其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投标潜在投标供应商,控标、控分所量身定制的差异要求。人为量身定制产品,指定特定产品、品牌、技术参数路线设置,以其他不合理要求限制排斥供应商。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要求双温六门高身柜采购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存在缺陷。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未依法分包,将不同品目、不同专业捆绑一包,未就不同类货物分包,混淆品目属于不合理捆绑采购,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事项5:采购代理机构故意误导供应商依法投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