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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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类型
- 投诉处理结果
- 标题
- 雅安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26-07-30 16:53:56
- 项目编号
- N5118012026000053
- 项目名称
- 雅安中学高2023级高三阶段拔创人才培养建设项目
- 供应商
- 成都嘉辛里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雅安中学 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机关
- 雅安市财政局
- 相关人员/信息
- 四川省雅安中学;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嘉辛里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省雅安中学;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正文摘要
- 四川元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雅安中学雅安中学高2023级高三阶段拔创人才培养建设项目(N5118012026000053),采购日期为2026 年 05 月 09 日。 投诉事项1:核心授课教师设置C9院校全日制学习经历强制要求,属于与项目实际需要无关的不合理差别待遇条款。 投诉事项2:教学团队人员资历评分项设置21分高额分值绑定五大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违规要求提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与项目核心需求脱节。 投诉事项3:商务要求与履约验收方案关于付款比例、验收节点的约定存在根本性矛盾,属于招标文件重大实质性缺陷。 投诉事项4:项目背景分析、项目实施方案主观评分项无量化评审标准,高额主观分占比赋予评审委员会过大自由裁量权,易滋生不公。 投诉事项5:履约经验评分项未明确“类似教育培训服务类项目”界定标准,评审标准未量化,易导致评审不公。 投诉事项6:采购需求中将“五大联赛参赛培训指导”错误归入“高校专项计划指导”项下,存在政策常识错误,需求编制混乱。 投诉事项7: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回复。
- 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5: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6: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7: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